116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考試,報名期間:115年09月29日(二)~ 115年10月07日(三)

116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考試簡章已公告,報名期間:115年09月29日(二)~ 115年10月07日(三)

招生名額:一般生2名(含逕讀申請)、新住民組1名。

申請資格: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碩士學位(含115學年度碩士班應屆畢業生),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碩士學位,或具有同等學力者。

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百分比:審查(50%):包括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、研究計畫、碩士論文、推薦函、已發表之學術著作等。 口試(50%):準備10分鐘進修研究計畫報告。

審查資料:

1.大學(含)以上歷年成績單正本。

2.中、英文履歷(含學經歷、著作目錄)。

3.研究計畫(內容應包含計畫名稱、中/英文摘要、研究背景與目的、研究方法、預期結果及參考文獻等項目)。

4.推薦函2 封(請考生於系統上填妥推薦人之正確資料,由系統發送推薦函連結予推薦人填寫)。

5.碩士論文(論文以外國字撰寫且非英文者,須附加中文或英文摘要;尚未完成論文口試者,請繳交論文初稿)。

6.已發表之近5年學術著作(最具代表性之著作,以五篇為限,無則免繳)。

7.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,如英語能力證明(無則免繳)。 ※上述資料均需於報名時繳齊,逾期不接受補繳。

規定事項:

1.各甄試項目滿分皆為100分;各項目依所佔比例加計後,總分為100分。

2.口試時須簡報研究計畫,強烈建議以英語簡報。

3.錄取之新生持有碩士學位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者,得申請提前於115學年度第2 學期註冊入學。

4.錄取之新生得依本校學則規定申請保留入學資格。

5.本系部分課程採全英語授課。

6.錄取之新生,入學後須通過本系規定之外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標準,始符合畢業資格。

7.本系為師資培育學系,經教育部核定116學年度入學本系之博士班師資培育生名額至多1名,其甄選及修習等相關事項,悉依教育部暨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。

詳細簡章內容,請參閱本校招生網站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6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

  • Post author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