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徵聘約僱職務代理人

徵才機關: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

人員區分:約僱人員

職務列等:

職系:無

正取:1

候補:2

工作地點:23-新北市

有效期間:114/04/23~114/05/07

資格條件:

(一)地球科學、地質、材料及資源工程、礦冶工程、礦業及石油工程、資源工程、測量系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。
(二)熟悉電腦文書(Microsoft 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)等操作尤佳。

工作項目:

(一)協助地熱探勘施政計畫之業務執行。
(二)協助地熱與火山地質調查業務執行。
(三)配合工作出差(各縣市)。
(四)協助地質相關專業審查案。
(五)其他交辦事項之處理。
(六)職缺單位: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「區域地質組」地質1科。

工作地址:

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(近捷運南勢角站)。
聯絡E-Mail:kyli@gsmma.gov.tw

 聯絡方式:

(一)應徵方式:
1.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。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【我要應徵】,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,確認【我的簡歷】及【我的履歷】內容無誤,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離職或服務證明書、服役證明(男性)、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,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,點選【應徵職缺】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。
2.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、傳送基本資料、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。
(二)甄選方式:
1.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談,資料不齊、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,履歷資料恕不退還。
2.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,備取期間為5個月,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(三)僱用期間:自報到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,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提前消滅時,應無條件解僱(預計為114年12月31日)。
(四)薪資標準: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臺幣38,948元整。
(五)聯絡人李先生,電話:02-23113001分機532。

職缺類別:

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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